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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转售业务互联互通规范行标制订工作启动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03-10 09:00:19    文字:【】【】【

日前,“移动转售业务互联互通接口工作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召开,启动移动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互联接口需求规范的行业标准制订。

  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规定,移动转售商不自建无线网、核心网、传输网等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建立客户系统,可根据需要建立业务管理平台以及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

  这意味着移动转售商要开展移动转售业务,必须将业务支撑系统同电信运营商的BOSS系统进行对接。巴士在线业务支撑部总监石庆铎向记者表示:“目前,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已经确定了互通需求以及互通功能接口设计的企业标准,而此次会议面向的是行业标准的制订,未来移动转售业务的互联互通工作将遵照行业标准来实施。”

  据了解,《移动转售企业与基础企业互联需求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行业标准由网络互联互通技术标准工作组提出,起草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规范提出,移动转售业务的开展离不开基础企业网络与系统的支撑,二者之间采用互联网关平台完成业务接口的互联;互联网关平台与本企业内部系统平台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平台通过双方互联网关平台获取用户、业务发展数据,满足业务监管需求。  

  例如,在互联网关平台方面,中国联通已经建设完毕虚拟运营开放平台VOP,实现移动转售企业的一点接入。

  目前,规范的初稿已经制订完毕,规定了移动转售企业正常开展业务中需要与基础电信企业相关平台互联业务需求。这些业务包括业务运营、计费结算、服务保障三个方面。

  石庆铎告诉记者,接下来工作小组还将陆续征求电信运营商和移动转售企业的意见,并最终形成行业标准的终稿。

  另据记者了解,中国联通将于3月中旬启动移动转售企业的友好测试,一旦友好测试进行完毕,或将启动移动转售业务的试运行工作。